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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及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通知
时间:2019-05-16 11:51:04         浏览:1759

产业科技高层次人才

 

1.新型研发机构的相关人才,全职在岗满 3 年、且薪资收入超过 50 万元,按上一年度薪资收入中应纳税所得实际负担税率超过 20%的部分,以地方留成为上限进行奖励。

2.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人才,全职在岗满 3 年、且薪资收入超过 50 万元,按上一年度薪资收入中应纳税所得实际负担税率超过 20%的部分,以地方留成为上限进行奖励。

3.技术经理人、人才经纪人上一年度获取本市企业中介服务应纳税薪金和劳务报酬超过 50 万元的,按其上一年度获取本市企业中介服务应纳税薪金和劳务报酬中实际负担税率超过 20%的部分,以地方留成为上限进行奖励。

4.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本市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且上一年度在全国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获得相关股权转让增值部分超过 50 万元,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 14%进行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相关股权转让增值部分的纳税地方留成总额。

5.科技产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行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每年 4 1 日—4 30 日期间在线集中受理申请,详情请登录网上申报平台。

 

 

中青年拔尖人才

 

1.实行项目资助,对培养对象主持的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和课题,分别给予 10 万元和 8 万元的配套资助。

2.发放津贴补助,培养期内,给予中青年拔尖人才(不含科技创业拔尖人才)每人每年发放津贴 6000 元。

3.组织培训进修,每年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各类高端研修培训。

4.建立导师制度,为培养对象聘请院士等专家作为导师。

5.给予集成支持,各区(园区)、市各相关部门为培养对象开展项目研发、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给予时间、经费保证,优先推荐培养对象申报市级以上人才荣誉。

6.提供良好服务,建立党政领导联系拔尖人才制度,定期组织疗养、体检。




   详情咨询可联系玄武区人才办 吕先生:8367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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